石家庄出台推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

近日,石家庄市出台《关于推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全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平台,80%的市级部门公布数据开放清单和开放计划,率先在信用、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就业等重点领域实现公共数据资源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

按照意见要求,石家庄将依托主城区、高新区现有互联网、物联网、信息服务等产业基础,围绕产业升级和智慧城市建设,谋划建设一批数据存储、数据开发、数据应用产业园区。大力发展大数据服务业,支持企业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第三方数据分析挖掘服务、技术外包服务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发展大数据软件业,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大数据关键技术的研发,形成一批大数据处理、分析、可视化软件等产品。

与此同时,发展与大数据相关的元器件和终端设备,提升高速光电转换模块、光纤连接器、数据备份系统等产品的技术层次,大力发展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车联网终端和可穿戴设备等终端硬件。鼓励位置服务、移动电子商务、数字家庭等基于大数据的新兴业态加快发展,培育信息服务业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