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达成共识

国家林业局今天(9月18日)披露,国家林业局信息办和上海、云南等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林业信息化管理部门近日就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达成以下共识,将打破行政区域壁垒,实行统一的顶层设计,构建横贯东西、沟通南北、协调统一、动态联动、运行有效的长江经济带一体化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创新体系,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建设。

共识指出,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是林业业务协同的重要载体,是沿线林业数据交换的中枢系统,是国家林业局与长江经济带11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战略通道和数据通路。加快建立林业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是解决林业数据“不敢开放、不愿开放、不会开放”的有力措施,林业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是一体化林业数据资源共享的具体行动,整合沿江区域森林、湿地、荒漠等自然生态系统数据和多层次、多内容、多维度的林业信息资源,是长江经济带一体化林业数据资源共享的前提。

共识认为,将林业大数据引入政府治理,加快林业大数据的开放共享是解决政府治理创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也是一场生动的数据实践。通过开放林业资源数据,提高政府透明度,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效率,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促进社会创新,带动经济增长。通过全息的数据呈现,促进林业迈向“数据驱动”的精准治理方式,逐渐建立起数据驱动的林业精准治理体系、林业智慧决策体系,形成“林业数据阳光运行平台”。

共识提出,建立科学规范的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标准体系和安全体系,是解决区域林业主管部门之间自成体系、数据割裂、数据休眠、数据难以实现互通共享问题的根本途径。通过林业大数据标准体系的建立,开展数据采集、分类目录、交换接口、数据质量、数据开放、数据共享等标准的研究、制定和推广应用,使林业数据“活起来、动起来、用起来”。推进林业数据资源的安全开放,规范大数据使用规范,保证林业数据的质量和安全,有效提高区域内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利于加快区域数据资源一体化进程,局部带动整体,实现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来源:法制日报-法治网 记者 王开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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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成都共识

(2016年8月15日)

为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发展,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促进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共建共享,2016年8月15日,在首届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推进会议上,国家林业局信息办和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1个省市林业信息化管理部门就深化协同创新、科学规划布局、共建共享平台等方面达成以下共识。

一、坚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实现协同共享

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发展的基点在于创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充分发挥11个省市先发优势的引领作用,挖掘区域内省市优势和增长潜力,推动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将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林业高度融合,共同致力于通过林业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推动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的协调发展,促进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各区域间数据流动,加快林业大数据应用,把大数据作为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的重要抓手,推动长江经济带各省市林业生产要素的网络化共享、集约化整合和协作化开发。

二、激发林业大数据潜力,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

大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林业大数据携手生态文明,大数据创新驱动融入大生态可持续发展,激发了林业大数据的无限发展潜力。在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过程中,需要更多的数据信息共享,需要激活更多林业数据要素,需要催生更多经济发展新红利。通过区域间林业数据的流动,驱动沿江各省市发展新经济、释放新需求、创新新供给,强化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修复,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新动力,真正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林业创新管理机制,增强林业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

三、坚持林业数据开放共享,驱动政府治理创新

将林业大数据引入政府治理,加快林业大数据的开放共享是解决政府治理创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也是一场生动的数据实践。通过开放林业资源数据,提高政府透明度,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效率,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促进社会创新,带动经济增长。通过推动林业数据资源的创新应用,开发好、利用好、管理好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产,促进“数据驱动发展”的新经济形态转型升级。通过全息的数据呈现,促进林业迈向“数据驱动”的精准治理方式,逐渐建立起数据驱动的林业精准治理体系、林业智慧决策体系,形成“林业数据阳光运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