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手段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以大数据助推政务管理精准化。面对越来越复杂多变的社会事务,传统的管理思维往往停留在增加编制、增加人员、增加经费等层面,信息化手段运用不足,止步于粗放式管理。政府应借助大数据手段进行政务管理,通过数据的“留痕”、关联分析,对诸如市场监管、检验检疫、违法失信、消费维权、司法审判等各类数据进行交叉融合,精准掌握企业、个人等各类主体的真实状况,准确把握、及时发现问题,从而进一步提升政府监督管理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同时,通过深度数据挖掘分析,对市场主体的行为动向和违规违法风险进行预测预警,促使政府在跨部门数据共享和联合行动的基础上,实时响应、处理公共事件和公众诉求,对各类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实现从事中干预、事后反应向事前预测、超前预判转变。

以大数据助推公共服务多样化。过去,政府公共服务往往追求一体化、广覆盖、“一刀切”,容易忽略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需求。进入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时代,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必须逐步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从重“服务覆盖”向重“服务体验”转变、从“被动提供”向“主动提供”转变。政府应借助大数据手段,在降低公共服务成本的同时,为多样化服务开辟广阔空间,从而倒逼政府服务模式创新,使医疗、养老、扶贫、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更加精准化、人性化,使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养老等成为现实。

以大数据助推治理模式多元化。随着海量数据的聚集、融合以及大数据思维手段的广泛应用,要求政府既有治理模式加快从一元转向多元,切实提升共治力、善治力、综治力。比如,要稳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数据开放将不仅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需要,更是推动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的基础性支撑。应加快推进从政府“一家独大”向“政府搭台、社会唱戏”转变,使共建共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逐步形成网络状、实时化、多维度的政府、社会协同治理结构和格局。需要强调的是,大数据在为政府治理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会给个人隐私、企业机密、政府公信乃至国家安全带来挑战。政府必须强化主导和主力作用,既要大力推动数据开放和共享,又要全力确保数据安全。

三、以大数据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主要技术路径

以大数据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是一项新生事物,必须敢想敢干敢试,用新思路、新技术开辟新路径、打开新局面,开启政用大数据发展的新征程。

夯实基础设施。以大数据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第一步,是要把传统的办公室集中办公、纸质公文在不同部门之间传递的方式改造为无纸化、网络化、虚拟化的新方式,实现政务流程信息化,并运用互联网实现政务网上运行。需要指出的是,大数据背景下的信息化不同于以往电子政务工程,更不是简单地将政府行政过程由物理空间转移到网络空间,而是为政务流程的数据再造提供基础和平台。因此,从一开始就要始终高度关注数据的来源、安全、汇集等问题,预先做出技术和制度安排,为下一阶段工作打好基础。这一步可以称为“信息化”。

强化数据关联。大数据的价值不在于数据有多大,而在于其关联度有多高。以大数据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第二步,是要提高数据结构化水平并通过数据留痕记录权力运用的过程,找到数据之间的关联。和信息化不同,这一步强调的是实现数据留痕、数据汇集、数据关联、数据分析和数据智能,系统提升政府效能和公信力。这就需要将数据作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顶层设计入手,统一数据标准,提供数据接口,借助新的技术手段,不断提升数据的结构化水平和数据汇聚程度,从而能进行更快更好更强的数据融合分析,以此来改进服务,优化流程。这一步可以称为“数据化”。

推进流程自动。治理能力强弱的标准,在于能否更快速、更高效。以大数据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第三步,是要实现计算机对数据的自动流程化管理。这包括五个环节:一是身份数据化,将人和组织数据化,实现对其身份的识别和确认,找出和问题相关的群体;二是行为数据化,把人和组织的各种行为数据化,以确定一些跟人的身份相关的行为轨迹,进而把握规律和行为缘由;三是数据关联化,对人或组织的身份和行为数据进行关联分析,挖掘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关联关系;四是思维数据化,研究人或组织的行为数据背后的思维的数据化表达、记录方式,进而分析动机、目的和深层次心理反应;五是预测数据化,在汇集各类数据的基础上对数据进行激活,预判下一阶段的发展,找出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经过以上环节,不需要人为干预,实现政务服务流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这一步可以称为“自流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