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交易:火热概念下的破冰探索

新炬网络执行副总裁程永新也表示,企业要能把数据当成资产,而实现数据资产的变现,关键是跨界合作。“就像经济全球化一样,完全开放的数据交易只能是一个最理想状态下的口号,当前真正有可能实现的,应该还是企业与企业间的小团体资源互换,就像区域合作一样。”

正是基于此种观点,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数据交易平台应该更注重数据价值的深层挖掘,把自己作为资产改造、组合和融通的平台,这样才能把数据资源深度嵌入到特定领域的价值链条中。

规则之困

定价及隐私保护争议

在国外,一名美国人火了,他将3个月积攒的大约7个GB的隐私数据卖掉,该数据价格炒到了1100美元。

个人积攒的隐私数据竟被热炒,这不禁让人疑问,数据究竟该卖多少钱?目前,业内并无公认定价体系。

记者了解到,中关村数海交易平台采取的付费模式包括包月和计次两种模式。中关村大数据交易产业联盟秘书长、数海科技董事长秦虑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在确保数据不涉及个人隐私、不危害国家安全,同时在获得数据所有方授权的情况下,平台会提供参考价,但并不干涉最终的成交价格。此后,通过数据购买用户的反馈,平台会对定价规则进行逐步调节、探索。

在刘鹏看来,目前数据交易价格偏低,仍难以迎来爆发,“主要在于没有找到数据产品的核心定价资格,也没有找到真正市场化的竞价手段”。

与尚不成熟的定价相比,大数据交易的隐私保护问题,则更让人担心。

腾讯、阿里有关人员均向记者表示,他们的多数数据都是用户行为数据,涉及用户隐私,肯定不会轻易拿去售卖。

大企业规避风险的声明,实际上正反映了公众对数据泄密的担忧。

对此,多数大数据交易平台都强调自己会采用“脱敏”技术——对数据源的属性进行描述和标注,如果涉及到敏感数据的调用,将进行实时的数据清洗、技术屏蔽、审核处理。

但是,刘鹏认为“脱敏”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大数据交易的隐私保护,20%要靠政策法规,剩下80%还是要靠产品和技术。在实际运作中,隐私始终是大数据使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据了解,欧盟有专门负责隐私保护条例制定的委员会,但我国现有的网络信息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明确了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但仍缺乏足够具体的规定。

尝试突破

统一标准打破藩篱

“大数据生态体系的完善,需要完善数据质量评估和定价、增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缺少哪个环节都不行。”来自易观智库的大数据营销问题研究专家指出。

定价、隐私保护规则必须确立,其难点实际上在于当前行业标准的缺失。

“如今绝大多数大数据是以各种形式分散地存在于政府部门、电商企业、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公司,数据标准不统一、口径比较杂乱,数据间难以衔接,这也是限制大数据开发和共享的一个障碍。”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许亦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

所幸,无行业标准的情况有望改观,大数据相关企业不断跑马圈地的扩张之势,正倒逼着行业标准的制订、出台。

2014年9月,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大数据标准工作组成立,负责制定和完善我国大数据领域标准体系。据了解,该委员会当前正在制定大数据标准,将主要分为基础标准、数据处理、数据安全、数据质量、产品和平台、应用和服务6大领域,明晰的界定对于大数据交易的统一有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王叁寿向记者介绍,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也正在积极参与制定中国大数据标准。“其实现在最重要的不是市场推广,而是尽快做好基础性工作,把行业标准制订出来。”

而在广东,《广东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5-2020年)(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广东大数据管理局也将在未来成立,这样的专门机构,有望为行业标准的规范提供保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