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认识大数据的价值和效益?

大数据应用涉及几乎所有的领域,大数据的优势是能在长尾应用中发现稀疏而珍贵的价值,但一种优化的计算机系统结构很难适应各种不同的需求,碎片化的应用大大增加了信息系统的复杂性,像昆虫种类一样多(500多万种)的大数据和物联网应用如何形成手机一样的巨大市场,这就是所谓“昆虫纲悖论”[6]。为了化解计算机系统的复杂性,需要研究异构计算系统和可塑计算技术。

大数据应用中,计算机系统的负载发生了本质性变化,计算机系统结构需要革命性的重构。信息系统需要从数据围着处理器转改变为处理能力围着数据转,关注的重点不是数据加工,而是数据的搬运;系统结构设计的出发点要从重视单任务的完成时间转变到提高系统吞吐率和并行处理能力,并发执行的规模要提高到10亿级以上。构建以数据为中心的计算系统的基本思路是从根本上消除不必要的数据流动,必要的数据搬运也应由“大象搬木头”转变为“蚂蚁搬大米”。

5 发展大数据应避免的误区

5.1 不要一味追求“数据规模大”

大数据主要难点不是数据量大,而是数据类型多样、要求及时回应和原始数据真假难辨。现有数据库软件解决不了非结构化数据,要重视数据融合、数据格式的标准化和数据的互操作。采集的数据往往质量不高是大数据的特点之一,但尽可能提高原始数据的质量仍然值得重视。脑科学研究的最大问题就是采集的数据可信度差,基于可信度很差的数据难以分析出有价值的结果。

一味追求数据规模大不仅会造成浪费,而且效果未必很好。多个来源的小数据的集成融合可能挖掘出单一来源大数据得不到的大价值。应多在数据的融合技术上下功夫,重视数据的开放与共享。所谓数据规模大与应用领域有密切关系,有些领域几个PB的数据未必算大,有些领域可能几十TB已经是很大的规模。

发展大数据不能无止境地追求“更大、更多、更快”,要走低成本、低能耗、惠及大众、公正法治的良性发展道路,要像现在治理环境污染一样,及早关注大数据可能带来的“污染”和侵犯隐私等各种弊端。

5.2 不要“技术驱动”,要“应用为先”

新的信息技术层出不穷,信息领域不断冒出新概念、新名词,估计继“大数据”以后,“认知计算”、“可穿戴设备”、“机器人”等新技术又会进入炒作高峰。我们习惯于跟随国外的热潮,往往不自觉地跟着技术潮流走,最容易走上“技术驱动”的道路。实际上发展信息技术的目的是为人服务,检验一切技术的唯一标准是应用。我国发展大数据产业一定要坚持“应用为先”的发展战略,坚持应用牵引的技术路线。技术有限,应用无限。各地发展云计算和大数据,一定要通过政策和各种措施调动应用部门和创新企业的积极性,通过跨界的组合创新开拓新的应用,从应用中找出路。

5.3 不能抛弃“小数据”方法

流行的“大数据”定义是:无法通过目前主流软件工具在合理时间内采集、存储、处理的数据集。这是用不能胜任的技术定义问题,可能导致认识的误区。按照这种定义,人们可能只会重视目前解决不了的问题,如同走路的人想踩着自己身前的影子。其实,目前各行各业碰到的数据处理多数还是“小数据”问题。我们应重视实际碰到的问题,不管是大数据还是小数据。

统计学家们花了200多年,总结出认知数据过程中的种种陷阱,这些陷阱不会随着数据量的增大而自动填平。大数据中有大量的小数据问题,大数据采集同样会犯小数据采集一样的统计偏差。Google公司的流感预测这两年失灵,就是由于搜索推荐等人为的干预造成统计误差。

大数据界流行一种看法:大数据不需要分析因果关系、不需要采样、不需要精确数据。这种观念不能绝对化,实际工作中要逻辑演绎和归纳相结合、白盒与黑盒研究相结合、大数据方法与小数据方法相结合。

5.4 要高度关注构建大数据平台的成本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建设大数据中心,吕梁山下都建立了容量达2 PB以上的数据处理中心,许多城市公安部门要求存储3个月以上的高清监控录像。这些系统的成本都非常高。数据挖掘的价值是用成本换来的,不能不计成本,盲目建设大数据系统。什么数据需要保存,要保存多少时间,应当根据可能的价值和所需的成本来决定。大数据系统技术还在研究之中,美国的E级超级计算机系统要求能耗降低1 000倍,计划到2024年才能研制出来,用现在的技术构建的巨型系统能耗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