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呼吁建立“大数据法” 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中国IDC圈3月7日报道: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在享受大数据共享和互联网服务便利的同时,也可能面临个人信息泄露的隐患。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对互联网信息安全、大数据共享方面有哪些提案议案?网络信息安全该如何保障?

怎么才能在共享大数据的同时,保障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全国人大代表邵志清在今年的两会上提出议案,呼吁建立“大数据法”。“要规范政务数据的共享开放和市场数据的交易流通,规范建立大数据的功能型设施,加强数据的采集储备,切实加强数据安全服务,最后要规范政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标准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小米集团董事长兼CEO雷军也认为信息立法“迫在眉睫”。

雷军说,“对每一个经常用互联网的人,最大的困扰是互联网上经常有各种各样的脱库,账号泄露。如果能对信息立法的话,会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浪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丕恕指出,必须建立大数据的共享标准。“应该把数据的开放分成几类:易公开的、可以公开的、脱媒后公开的,制定一个操作的细节,把这些制定一个具体的规范”。

在全国人大代表李朝兴看来,目前立法时机还不成熟,但可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按照‘急用先立,成熟先立’的原则,建议由国务院出台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之后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待条件成熟后再上升为国家法律”。

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时代离不开大数据的合理共享和适度开放,工信部部长苗圩在听取江西代表团审议后表示:分享经济是把过去一些资源、一些闲置的资源,能够通过互联网,能够把它充分的利用起来。这对整个资源的利用、环境的保护,对生产率的提高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