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困惑:垄断还是做大做强

中国互联网的“大佬”级企业最近有点烦。一份《中国互联网行业垄断状况调查及对策研究报告》以及互动百科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对百度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并对其罚款7.9亿元的申请,将中国互联网巨头们推向了风口浪尖。

由互联网实验室发布的研究报告称:“在中国互联网某些相关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寡头垄断现象。垄断集中分布在搜索引擎、即时通信、电子商务等三大领域。这三大领域分别出现了以腾讯、百度和阿里巴巴为首的、稳定的寡头垄断。”报告还称,这种垄断已成为影响中国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障碍。

业界一些专家同意上述分析,并认为互联网行业出现垄断将会抑制技术创新,因此需要打破垄断,复兴自由、开放、平等、共享等互联网精神。

然而,也有不少专家不以为然。他们认为,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等企业拥有绝对的市场领先优势是自由竞争的结果。在竞争最自由、最活跃的互联网行业举起反垄断的大旗,是一场无厘头的炒作和闹剧。互联网行业是中国与国际最接轨的行业,也是中国真正有可能诞生世界级企业的领域。

中国互联网行业要不要反垄断?业界陷入纠结之中。

本报就此话题采访了持不同意见的业界人士和专家。我们相信,有争论才有进步,有争论才有共识,争论会使信息更加透明、规则更加清晰。

尽管专家的意见不同,但是弘扬自由、创新的互联网精神,带动更多的企业家自律,促进互联网巨头们自律,对网民更负责,仍是大家的共识。

正方:祭起互联网反垄断大旗

“中国互联网发展经历过3次热潮,已经从自由竞争发展为垄断竞争,在某些相关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寡头垄断现象。”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向记者表示,互联网垄断不可怕,可怕的是因垄断而产生的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和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出现寡头垄断现象

互联网是自由经济的产物。在自由竞争精神的推动下,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互联网大国。互联网在中国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拥有超过4亿的网民,诞生了30家在国内外上市的互联网企业,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中国的网络企业和网民不断创新和尝试接受各种互联网应用服务,形成了一个欣欣向荣的网络世界。

“但是,自由竞争的结果必然是形成垄断。近年来很多互联网领域争端的发生告诉人们垄断行为已经出现,中国互联网行业的许多参与者已经成了事实上的垄断者。”方兴东表示,从互联网行业出现以来,一些领域就不断呈现出市场集中的趋势,各个细分领域逐渐变成一种由越来越少的几家大公司所垄断,甚至是寡头垄断的局面。这个过程大致包括了短暂的自由竞争阶段、垄断竞争阶段、寡头垄断阶段。

中国互联网行业的部分领域,已经从垄断竞争阶段逐步跨入到寡头垄断阶段。从市场集中度来看,一些领域呈现市场快速集中趋势,主要分布在搜索引擎、即时通信、电子商务(细分为B2B和C2C)等三大领域。尤其是即时通信和搜索领域最为明显,分别出现以腾讯和百度为首的、稳定的寡头垄断市场。

数据显示,2010年第三季,度腾讯在中国即时通信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76.56%,在即时通信市场处于市场支配地位。2010年第三季度,百度在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72.3%,在搜索引擎市场处于市场支配地位。2010年第三季度,阿里巴巴网站在中国B2B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54.39%,另外淘宝、支付宝也处于细分行业领先地位,在电子商务市场处于市场支配地位。

方兴东认为,在缺乏有效的政府监管前提下,互联网行业的这种寡头垄断趋势还将持续。他分析说,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因素在于经营者集中行为增加,市场集中度提高;经营者通过免费获得用户,利用增值服务获取利润;经营者快速模仿占领新市场,影响中小企业创新等。

垄断抑制创新

方兴东认为,互联网行业垄断对网络经济造成了侵害,抑制了行业的创新活力。对网络经济的侵害体现在对网络经济活动自由权和用户自由选择权的侵害。行业垄断干扰了公平竞争秩序,将本应统一、开放的互联网市场分割为彼此封闭、互不联系的条块结构,妨碍了自由开放、统一市场的形成,阻碍了市场竞争机制建立与完善进程。互联网行业垄断抑制技术创新则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影响技术创新的持久性、降低行业技术创新意愿、加剧技术创新环境恶化。

他表示,互联网垄断一方面造成了对中小企业独立发展的扼杀,另一方面也滋生出腐败的社会毒瘤。在垄断的阴影下,中小型网络企业在技术、资本、品牌和政策等方面与市值动辄数十亿上百亿美元的大集团相比,处处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甚至是歧视。大集团的技术垄断一方面造成了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限制,另一方面也扩大了不平等的社会竞争。

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学术专家、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认为,互联网垄断对行业技术创新的侵害会大大降低企业创新的意愿,并且垄断企业凭借自身庞大的垄断力量,会对公平竞争秩序造成侵害,必然会影响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