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别把“互联网思维”神秘化

颠覆性创新、开放中博弈、合作中共赢,互联网思维的这三大要义归结到一个核心点,还是“人”,即“以人为本”。互联网思维不仅是一种让商业回归到“以人为本”的观念,而且是一种更人性化的思考。

有人认为互联网思维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的精神、价值、技术、方法、规则、机会,来指导、处理、创新工作的一种思想。其实互联网思维不是或者不仅仅是一种技术思维、营销思维、电商思维,而是一种系统思维、管理思维、创新思维。互联网思维不只适用于互联网企业,也适用于传统企业乃至任何行业和领域。

为何互联网思维会受到人们推崇呢?有很多人认为成本低廉是主要原因。其实,互联网最重要的不是分享,而是公平与透明,互联网思维是市场化经济必然需要的东西,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对于缺少互联网基因的传统行业,其能否具备互联网思维呢?要回答这些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要从把握互联网思维的内涵与要义开始。所谓“互联网思维”主要是指具有互联网特质的一种思维方式和方法。如今,互联网思维已经超越了互联网行业本身,它正在不断地渗透到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要理解它究竟是什么,必须从思维科学、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等多个视角切入,从而提炼其要义。

要义之一,颠覆性创新。互联网思维是一种高级思维活动,属于创造性思维,也是人们常说的创新思维。创新有两种,一种是渐进式创新,一种是颠覆性创新。在互联网界和经济领域,颠覆式创新越来越多地以两种形式出现:一种是用户体验的创新,一种是商业模式的颠覆。要义之二,开放中博弈。在互联网出现之前,信息是不对称的,对信息的垄断可以形成权力。但当互联网出现之后,信息的公开透明不仅造就了公民社会,而且改变了社会结构。以往的领导者、教育者们之所以能够居高临下,主要源于信息不对称。要义之三,合作中共赢。进入互联网时代,企业之间既有竞争又有合作,在合作中共赢。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如何改变?首先就要从改变思维方式开始,从互联网思维开始。这种思维不仅适用于经济,也适用于政治,改革新思维就是要把改革的反对者也纳入利益共同体。

颠覆性创新、开放中博弈、合作中共赢,互联网思维的这三大要义归结到一个核心点,还是“人”,即“以人为本”。互联网思维不仅是一种让商业回归到“以人为本”的观念,而且是一种更人性化的思考。

当今社会,互联网已覆盖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互联网思维也或多或少地渗入到我们的各项工作中,发挥着引领思想、引导行为、指导工作的作用。互联网的特质决定着它既没有时间界限也没有地域界限,它是一个虚拟社会和开放平台。同时,互联网的开放精神不仅仅体现在物理时空的开放,更体现在人们思维空间的开放上。不同行业、不同生活经历、不同地域的人们可以共同就某一话题展开交流和讨论,思想火花的碰撞将极大地扩展人们思维的边界,丰富人们的知识,加快推进人类文明的进程。

互联网的水平存在方式决定了网络是一个平等的世界。网络组织中的成员间彼此平等相待,网络使我们的世界更加透明和精彩。由于年龄关系和知识结构的不同,不是任何管理者都具有互联网思维的优势,但其一定要有互联网精神。因为一个具有互联网精神的管理者和领导者,就可以不拘一格降人才,就能做到不为我所有,但可为我所用。此外,当前不少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形同虚设,只是单一的信息展示窗口,而非互动服务的协作平台,这正是缺乏互联网协作精神的体现。政府官员要学会掌握互联网,还要有分享精神,如此也才能更好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位。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与核心,只有积极推进政府决策公开化、民主化,才能使政治资本转化为社会资本;只有让社会各阶层分享改革开放的红利,才能提高和加强执政党与政府的治理能力。

开放、平等、协作、共享、去中心,这些是互联网的核心精神。只有充分发扬互联网精神,才能让每个人的激情、活力、创造性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互联网思维正从一种互联网产业界的思潮,自下而上地逐步成为一种共识。可以预见,未来它将全面体现在中国经济社会变革的各个领域。在这种形势下,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开始渴望具备互联网思维。其实互联网精神的内核就是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有人把互联网思维神秘化,其实互联网思维不是玄学,互联网思维也要接地气,如果不能脚踏实地做好产品和工作,就别奢谈互联网思维。

(作者为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媒体研究所所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