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人:互联网公司的垄断是否该被打破?

经济学人:互联网公司的垄断是否该被打破?

11月28日,《经济学人》网站日前发表文章称,欧洲议会提议分拆谷歌(微博),这是欧洲政客“谷歌恐惧症”的最新表现,此举既是为了保护欧洲本土公司,也是对数据滥用的担忧。这样做其实大可不必,一方面互联网领域的监管必要性不及实体领域,另一方面与其保护本土公司,不如加大创新力度,鼓励欧洲的谷歌或Facebook横空出世。

以下为文章主要内容:

尽管没有提到公司名字,但是欧洲议会在11月27日投票表决之前针对的美国互联网巨头很显然就是谷歌公司。欧洲议会在一份草案中呼吁“解除搜索引擎与其他商业服务的捆绑”,以确保欧洲公司和消费者拥有一个公正的平台。这是欧洲在“谷歌恐惧症”上冒出的最新事件,也是最具戏剧性的事件。

欧盟前竞争事务委员华金·阿穆尼亚(Joaquin Almunia)曾在今年提出多项和解条件,要求谷歌在搜索结果中更加突出竞争对手的商务和地图服务。但是欧洲议会希望其继任者玛格丽特·维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采取更加强硬的立场,因此呼吁分拆谷歌。

欧洲议会并无权强行分拆谷歌,但是触及了一个从华盛顿到首尔的全世界诸多政客都提出的担忧,并整合了从隐私到行业政策的诸多问题。那么,谷歌和其他一些公司在互联网领域的统治地位到底有多么令人忧心忡忡?

到底是谁对大型的“坏搜索引擎”感到担心?

在美国互联网搜索市场,谷歌的市场份额为68%,但这家公司在欧洲很多国家的份额超过了90%。与Facebook、亚马逊和其他科技巨头一样,谷歌也受益于网络效应,旗下一项服务的风靡就可以吸引到更多的用户,进而打造了自己的不败金身。谷歌收集的数据超过了其他任何公司,并且更善于利于这些数据。一旦人们开始使用谷歌搜索服务(以及其电子邮件、地图和数字存储服务等),他们就会很难罢手。一些小型广告主也发现转移到其他的广告平台太过麻烦。

谷歌显然占据了垄断地位,那么它是否滥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则是另外一回事。谷歌被指在搜索结果中偏袒自己的服务,使得广告主很难在多个在线平台开展广告宣传,谷歌还涉嫌在搜索结果页面上直接提供答案,而不是把用户引导到其他网站。不过谷歌的行为与微软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针对网景的系列活动截然不同:谷歌并没有群发电子邮件来“截断”竞争对手的“空气供应”。另外,有些功能对谷歌的竞争对手构成了伤害,但却令其用户受益。例如,直接向用户显示航班信息、目的地或地图可以节约时间。尽管广告主经常为要点击数量支付高额的广告费,但用户使用谷歌服务却分文不付,正如黄页服务收费发布水管工或花匠广告,但向用户免费提供,以及夜店向男士收取较高的入场费,而女士则享受免费入场的待遇。

政府不应像监管线下服务一样严格监管互联网垄断服务,这样做还有其他一些原因。首先,数字领域的门槛很低,发布一个全新的互联网产品或服务从未像现在这样容易,Instagram、WhatsApp和Slack的快速崛起就是例证。而在实体领域打造一个竞争性的架构难度要大得多,电信运营商和能源公司都深知这一点。因此,实体领域的竞争要少得多,因此需要更多的监管。确实,大公司经常收购新兴公司,正如Facebook收购Instagram和WhatsApp,以及谷歌收购Waze、Apture等,但是这样的收购反而鼓励了更多创业公司的成立,在新兴领域形成了更多的竞争。

其次,尽管从谷歌转向其他互联网服务会产生不少成本,但他们使用的产品并不缺少客户,就像微软Windows一样。另外,尽管网络效应会持续一段时间,但它并不是永久的优势,例如MySpace在社交领域的衰落,以及最近谷歌旗下曾经在巴西市场占据统治地位的社交服务Orkut的衰落,二者都在与Facebook的竞争中败下阵来,而Facebook自身也面临着一波即时通讯应用的威胁。

最后,最近几十年的经验表明,科技领域的统治者(例如大型机领域的IBM或PC操作系统领域的微软)或许会垄断一段时间,但最终会随因跟不上时代而被超越,或者新技术会以出乎意料的方式拓展市场,给他们带来全新的竞争对手。Facebook正在蚕食谷歌的广告营收。尽管Android大获成功,但智能手机的崛起却威胁到了谷歌自身:现在用户在APP上花费的时间远超网页,而随着诸多公司都在基于开源的Android打造自己的移动生态系统,谷歌正在失去对Android的控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家公司能够在信息技术的顶峰停留两个循环。有时候过去的统治者会在新时代只遗留下一项利润可观的业务,正如微软和IBM。但是他们过去统治的领域也只能成为更大版图上的一部分。

做好自己的事情

欧洲议会的谷歌恐惧症看起来有两种担忧的症状,一种比较值得,另外一种则不然。其中一个症状是想要保护欧洲的公司。反对谷歌声音最大的两家公司分别是斯普林格集团和布尔达传媒集团,这是两家德国传媒业巨头。与其攻击成功的美国公司,欧洲的领导人不如反问自己的大陆为何没有产生像谷歌或Facebook这样的公司。开放欧洲的数字服务市场更有助于创建这样一家公司,而不是保护现有的公司。

隐私则是欧洲对互联网巨头的另有个担忧。对谷歌和Facebbok等公司对个人数据的使用加以限制是正确的:例如,他们的服务应当在默认设置中保护隐私,公司收集个人信息应当得到用户的许可。欧洲的政客们在这方面表现出的兴趣远高于美国同僚。但要消除这个担忧,他们应当监管公司的行为,而不是他们的市场地位。如果欧洲政客们能够有更加明确和清晰的思维,欧洲公民也会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