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联网需要输什么“血”?

  财政部、工信部日前联合发布《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时宣布此前2012年11月发布的《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废止。我们注意到,从2011年4月发布的最初版本的《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到修改后的《暂行办法》,再到如今发布的《办法》,不仅进一步完善了支持方式,更明确了支持方向和重点。那么,不管是支持方式还是应用重点,中国物联网产业需要怎样的国家补助呢?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是补助原则

  专家指出,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运用,是一个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的综合系统工程,因而专项资金政策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既有中央企业也有地方企业,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既有大型骨干企业也有中小型企业,既涉及东部发达地区又涉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因此,在我国物联网发展的初期,国家层面的资金支持,更多的需要构建产业发展环境,打造项目应用的基础,特别是要树立创新示范的典型。在支持方式上,比较现实的做法就是“中央推着地方走,政府推着企业走”。从2011年、2012年的《暂行办法》可以看到,在支持方式上,专项资金政策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办法,以支持项目为主,同时注重发挥国家级物联网示范区的带动效应。

  而随着我国在物联网标准方面全球话语权的增强,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以及市场需求、应用环境的改善,物联网产业在近几年飞速壮大,国家补助则更多需要针对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找准技术和应用突破的重点加以支持。为此,《办法》明确,补助资金支持物联网发展采用项目补助和定额补助方式,要求对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示范与推广、标准究与制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采取项目补助方式,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对国家级物联网创新示范区建设,采取定额补助方式。年度支持资金额度由财政部会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并切块分配示范区所在省(区、市),资金使用管理由地方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执行。

  可以看到,从《暂行办法》到《办法》,国家物联网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遵循着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也在进行着与时俱进的调整。

  制造领衔、全面深化

  成应用趋势

  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技术是基础,而应用是核心。把握了应用需求的动向,才能把国家补助更好地“用在刀刃上”。

  我国物联网发展自2009年起步,2013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物联网发展的指导意见,9月,印发了10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从顶层设计、标准、技术、应用、产业、商业模式等方面整体推动物联网发展工作。对物联网的国家补助则从2011年财政部会同工信部设立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开始,到 2013年累计安排物联网专项资金15亿元,年均5亿元资金,支持了500多个项目。这些项目所涉及领域的变化,其实也反映了我国物联网产业针对市场需求变化所作出的不断调整。

  2011年,专项资金5亿元补助了近110个项目,主要包括智能传感器、超高频和微波RFID二维条码识读设备、M2M设备等方面,可以看出,更多的是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到了2012年,149个项目分享了5亿元“蛋糕”,应用领域包括智能工业、智能农业、智能物流、智能交通、智能医疗等,这与当年《暂行办法》要求重点支持智能工业、智能农业、智能城市、智能电网等应用示范项目以及生产性服务业智能化应用示范项目等想呼应。2013年,约5亿元专项资金投向了智能工业、智能农业、智能环保、智能物流、智能交通、智能安防领域,相比2012年新增了环保、安防两大领域,可见物联网正在从工业、农业等基础支柱产业,逐渐向更多的生产性服务业渗透,同时还重点支持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领域的物联网系统研制,要求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