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的陷阱:人工智能与虚拟现实

伦理的陷阱:人工智能与虚拟现实

C FP供图

南都评论记者 王秀宁

新技术的发明常常会令人振奋,一旦普及却可能造成许多恐慌。生活在这个时代,一个切身的体会便是:技术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了千万人的职业选择。打车软件的应用近乎消灭了出租车行业大半,移动互联网与智能手机的联合,更是重构了无数传统的行业。近期,就在国家统计局公布8月CPI数据的第一时间,腾讯自动化新闻写作机器人Dream w riter(梦幻写手)写出新闻稿的消息爆炸开来,迅速成为传媒界议论的焦点。记者圈开始出现焦虑性的争论——— 到底我们何时会失业?

往前推两天,即9月8日,“2015百度世界大会”可谓万众瞩目。百度创始人李彦宏宣布推出百度智能机器人助手“度秘”,豪言要让每一个人用得起秘书。未来,记者转秘书的梦想恐怕要破灭了。再早一些,微软第三代人工智能机器人“小冰”也杀回微信,自称17岁陪人聊天是其强项。而马云提到的软银已经正在批量生产投向市场的情感机器人“pepper”,因为价格只有1万出头,可能将我们直接带进了“机器人进入普通人家”的时代。

如果将目光转向更大范围,全球性的互联网巨头如谷歌、苹果、Facebook,以及国内声名鹊起的科大讯飞、大疆科技甚至华大基因,都在向充满奥秘但商业价值庞大的“人工智能”领域迈进。一夜之间,人工智能似乎变成了互联网+之后更为火爆的概念。谁不涉及人工智能,谁似乎就要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

时下,舆论对于人工智能充斥着误解,以及自我矛盾的两极化预言。主流的商业性报道、评论或演讲,更多看重的是这一市场的庞大、利润的可观,他们通过描绘人工智能时代生活的无限便利,来进行产品的推广抑或机构的融资。另一种带有演绎色彩的文学、科幻作品,则更乐意将人工智能的结局想象成人与智能机器人之间的对立、冲突乃至战争。

对商业价值的极度崇拜,对伦理崩塌的深度隐忧,构成了两种重要的论调。在笔者看来,商业价值的狂飙突进是大势所趋,伦理隐忧的讨论却存在种种误区。基于此,本文打算暂且搁置对人工智能商业价值的探讨,而主要聚焦我们所关心的另一个话题:人工智能将带来怎样的伦理困境?

强人工智能vs弱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很火爆,但它的定义到底是什么。查阅百度百科,定义如下:人工智能(A rtificialIntelligence),英文缩写为A I。它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研究的目标是,机器视、听、触、感觉及思维方式对人的模拟,包括指纹识别,人脸识别,视网膜识别,虹膜识别,掌纹识别,专家系统,智能搜索,定理证明,逻辑推理,博弈,信息感应与辨证处理等等。

任何一个领域,必然存在着多个流派,人工智能领域也不例外。目前,最重要的三大流派如下:第一派是符号主义,或称计算机学派,其原理主要为物理符号系统假设和有限合理性原理。说白了,就是相信计算机的运算能力叠加,将会最终帮助机器获得自由意志。第二派是联结主义,又称为仿生学派,其原理主要为神经网络及神经网络间的连接机制与学习算法。简言之,他们相信模仿人类大脑的构成,可以制造一个相同的大脑。第三种是行为主义,又称进化主义或控制论学派,其原理为控制论及感知-动作型控制系统。这一派认为智能不需要知识、表示和推理,通过在现实环境中交互,智能行为会逐步得到进化。

上述三种研究进路,当然只是一部分,虽然很主流,但在这个充满奇思妙想的人类世界里,相信还有很多怪异的研究方法,到底哪一条路才能研制出真正的“智能人”,即拥有人类思维的机器人,在事情发生之前,没有人会知道。

人工智能学科的起源,普遍被认为是1956年在美国达特茅斯大学召开的一次会议。后来,被称为“人工智能之父”的约翰·麦卡锡博士在那次会议上首次提出了人工智能的概念,他认为:人工智能就是要让机器的行为看起来就像是人所表现出的智能行为一样。不过,这个定义不够精准。目前,对人工智能的定义大多被划分为四类,即机器“像人一样思考”、“像人一样行动”、“理性地思考”和“理性地行动”。这里“行动”应广义地理解为采取行动,或制定行动的决策,而不是肢体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