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伦理无法回避的5个问题:生物进化是否有方向?

对于人工智能系统的第4级系统,其基本特征除了包含3级系统的特征外,最重要的是可以通过网络与其他智能系统共享信息和知识。2011年欧盟资助了一个叫作RoboEarth的项目,该项目旨在让机器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分享知识。帮助机器人相互学习、共享知识,不仅能够降低成本,还会帮助机器人提高自学能力、适应能力,推动其更快、更大规模地普及。云机器人的这些能力提高了其对复杂环境的适应性。这类系统除了具备3级系统的功能,还多了一个重要的功能,即信息可以通过云端进行共享,因此这种系统能够与人类测试者、使用者进行信息交互,可以通过“云端”进行信息交互,进行程序或信息升级。但这类系统所有的信息都是直接从外部获得,其内部无法自主地、创新创造性地产生新的知识。这种系统可以定义为“人工智能系统的第4级系统”,范例包括谷歌大脑、百度大脑、RoboEarth云机器人、B/S(Browser/Server,浏览器/服务器)架构的网站等。

对于人工智能系统的第5级系统,最基本的特征就是能够创新创造,识别和鉴定创新创造对人类的价值,以及将创新创造产生的成果应用在人类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在扩展的冯·诺伊曼架构时,对原来的冯·诺伊曼架构增加了创新知识模块,就是试图把人纳入到扩展的人工智能系统概念中,人类可以看作是大自然构建的特殊“人工智能系统”。与前四个等级不同,人类等生命体最大的特征就是可以不断地创新创造,如发现万有引力、元素周期表,撰写出新小说,创造新的音乐、画作等等,然后通过文章、信件、电报,甚至互联网进行传播和分享。不断地进行创新创造,并能够识别创新创造对自身的用处,这让人类占据了地球生态环境下的智力制高点。因此,这种系统能够与人类测试者使用者进行信息交互,可以创新创造出新的知识,并可以通过文章、信件、电报甚至互联网这样的“云端”进行信息交互,这种系统可以定义为“人工智能系统的第5级系统”。人类是第5级人工智能系统最突出的范例。

对于人工智能系统的第6级系统,最基本的特征就是随着时间的向前推进,并趋向于无穷点时,不断创新创造产生新知识的智能系统其输入输出能力,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也将趋近于无穷大,按照基督教对于上帝的定义“全知和全能”,可以看出智能系统在不断创新创造和不断积累知识的情况下,在足够的时间里以人类为代表的智能系统将最终实现“全知全能”的状态,从这个角度看,无论是东方文化的”神“,或西方文化中的“上帝”概念,从智能系统发展的角度看,可以看作是智能系统(包括人类)在未来时间点的进化状态。

注:本文来自人工智能学家(公众号 AItists)。作者刘峰,计算机博士,《互联网进化论》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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