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技术升级,获得20项软件著作权证

中国IDC圈5月24日报道,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对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大数据交易系统、大数据实时挖掘系统、大数据离线分析系统等20项软件著作权,认定为原始取得并予以登记,从颁证之日起,这20项系统软件的版权将得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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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获20项软件著作权证书打造行业标杆

经过一年的实践,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摸索出一套规范的交易体系,积极申请软件著作权保护,自主研发取得的独立知识产权得到了权威的认可和肯定,获得大数据交易系统、外部接口服务系统、大数据交易统计系统、大数据交易做市商系统、大数据交易计费系统、大数据交易支付系统、企业信用查询系统、大数据商城系统DataMall、大数据交易监控系统、大数据交易任务调度系统、数据商城用户管理系统、个人征信查询系统、大数据定制系统、大数据交易大屏展示系统、大数据客户管理系统、大数据交易撮合管理系统、大数据商城搜索引擎软件、数据采集抓取系统、大数据离线分析系统、大数据实时挖掘系统20项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此次20项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获得,对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再次站在了中国大数据交易之巅,成为中国大数据交易的标杆。

作为全国乃至全球第一家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率先实践了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战略措施。首创了“数据交易”的概念,通过数据算法和接口实现数据的聚合,打破数据孤岛,实现数聚合,从而激发更大价值。此外,交易所还首创了7X24小时全程电子化的交易模式,无休市,不需要人工操作,为交易会员们提供了便利。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于4月24日召开的“2016战略部署新闻发布会上”,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正式宣布不收会员佣金,采用增值式交易,通过数据整合完成数据增值过程,这一举措又创大数据产业发展之先河。

大数据交易系统推动我国数据交易健康发展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的定位是打造大数据生态圈,构建大数据产业链,建设数据交易大平台。为此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技术部规划建设了“一个中心,两个平台,三个系统”,坚实奠定了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作为国家级大数据交易所的地位:一个中心指大数据建模清洗中心;两个平台指大数据实时挖掘平台,大数据离线分析平台;三个系统指大数据交易系统,大数据产品应用商城系统,大数据产品创新孵化系统。大数据交易系统作为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的核心系统,撮合客户进行数据交易,规范数据交易行为,保护数据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提供完善的数据交易、结算、交付、安全保障、数据资产管理和融资等综合配套服务。会员通过交易所大数据交易系统,依照交易规则,参考交易指数,买卖合理定价的数据,实现真正的实时线上交易。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研发设计的大数据交易系统,对数据交易具有重要的意义。将打破行业信息壁垒,促进产业创新,同时带动大数据清洗、挖掘和应用等相关产业发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工作,有助于形成“块数据”的聚集,实现数据开放互动的良性循环机制。

大数据交易系统还推动了元数据的研究与应用,使大数据向着标准化、条理化、脉络化方向发展,实现无歧义沟通、理解和使用数据,解决当前数据在交易、使用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对数据进行管控。

此外,大数据交易系统促进我国制定数据服务相应法规政策。在保护国家安全、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基础上,明确数据开放共享的范围和边界,明确围绕数据采集、开放、交易等活动的权益归属,保障数据服务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