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孵化中心工程项目招标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对于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如下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个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对于是否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认定,应与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职责分工认定;联合体须满足上述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6日(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持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主办方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公证应由设区市及以上公证机构出具,否则无效),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另持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③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的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均需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由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一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马尾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
5.3.1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按招标文件规定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报名前请与负责人联系,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林 峰 (经理 )
手 机:17310166310 电 话:010-5729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