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发布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完善政府采购大数据、云计算产品和服务的配套政策,加大对政府部门与企业合作开发大数据和云计算产品的支持力度,支持大数据和云计算重点项目的研发和产业化。利用政府引导基金,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大数据、云计算相关建设专项和重点项目,为大数据和云计算企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

(三)培养高端专业人才。鼓励市属高校、研究机构、中介组织等加强对大数据和云计算专业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建立人才激励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创新发展的环境。积极推进大数据和云计算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顶尖人才团队。引导企业与国际领先企业加强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合作,支持企业参与全球市场竞争。(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政府外办,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四)加快制度标准建设。积极推动《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修订工作,完善政务云统筹管理制度、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制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政企合作制度,制定个人数据信息保护制度,为大数据和云计算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研究制定大数据和云计算的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积极争取国家标准验证和应用验证试点,形成与大数据采集汇聚、开放共享、规范使用、创新应用等相配套的标准规范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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