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发布

2.发展农业大数据。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创新应用,为农业生产智能化、农业资源环境监测、农业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产销信息监测预警等提供可靠的数据服务。发展智慧农业,建立面向农业农村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参与智慧乡村建设,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综合、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

3.发展服务业大数据。推进大数据在新一代健康诊疗、金融、电子商务等行业的应用,利用大数据支持品牌建立、产品定位、精准营销、质量诚信提升和定制服务等。支持征信机构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征信产品创新,鼓励发展信用咨询、信用评估、信用担保和信用保险等信用服务业,为社会提供专业化的征信服务。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发展知识产权大数据,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推进科学大数据和知识服务大数据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局、市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各区政府)

4.发展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重点突破海量数据存储、数据清洗、可视化、分析挖掘及人工智能等关键核心技术,建立一批适应各行业的大数据应用模型,探索下一代互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卫星导航等新技术与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融合创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完善大数据产业链布局,在关键核心领域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基于大数据的文化创意、远程教育、健康服务、互联网金融、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态。组织实施“祥云工程3.0”,充分发挥首都软件企业技术、人才优势,鼓励软件企业创新服务和商业模式,拓展云服务业务。引导并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企业与系统集成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建设大数据产业园。(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网信办,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五)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

立足京津冀各自特色和比较优势,加快大容量骨干网络设施建设,扩大基础设施物联网覆盖范围,推动数据中心整合利用,创建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围绕2022年冬奥会筹办以及环境保护、健康医疗、交通、旅游、教育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大数据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深化京津冀大数据产业对外开放,深入开展大数据国际交流与合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委、市统计局,市通信管理局,中关村管委会)

五、强化大数据和云计算安全保障

(一)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的安全问题研究,建立健全具有大数据时代特征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做好政务、金融、交通、能源、电信、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评估、监测预警、事故处置工作,提高安全防护水平。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各环节网络安全保障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完善安全保密管理措施,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保护,切实保障数据安全。(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密码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科委、市国家保密局,各区政府)

(二)提升安全支撑能力。建设大数据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推进政府、行业、企业间网络风险信息共享,提高网络安全重大风险识别处置能力。大力推进安全可信产品应用,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可控软硬件产品研发,提升重点领域关键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密码管理局、市科委、市公安局,各区政府)

六、支持大数据和云计算健康发展

(一)建立组织推进机制。各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将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北京市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为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编办、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