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发布

(二)在城市管理方面

1.发展交通管理大数据。推进交通、规划、公安、气象等跨部门数据融合,充分整合社会数据,通过设计交通仿真模型、模拟真实路况,为制定缓解交通拥堵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吸引社会资源,开展综合交通服务大数据创新应用,提供道路出行、交通引导、路侧停车等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发展生态环境大数据。利用物联网自动监测、综合观测等数据,开展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预警及决策会商,提高联防联控和应急保障能力,有效支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水、林业、土地等资源智能监测管理体系,开展大数据监测评价和分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单位: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

3.发展城乡规划与国土资源管理大数据。建设涵盖居住环境、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经济发展和资源节约等领域的城市环境信息系统。推动大数据应用于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管理、地理国情监测,向社会提供大数据应用服务。(责任单位: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4.发展公共安全大数据。建设首都公共安全大数据服务平台,在决策指挥、执法办案、治安防控等领域形成公共安全大数据服务体系,提升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大数据应用,推动重点生产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智能监测管理系统,提高事故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能力。利用大数据提升山区及农村地区灾害风险预警及安全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农委、市安全监管局)

(三)在公共服务方面

1.发展市民服务大数据。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数据服务平台,研究建立互联网以“北京通”号、政务专网以身份证号为身份标识的电子证照库,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一网式办理,并与国家互联网政务数据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深化法人“一证通”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北京通”在社保、卫生计生、民政、交通、教育、金融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务服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局,各区政府)

2.发展医疗健康大数据。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覆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领域的医疗健康管理和服务大数据应用体系。支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预约挂号、分级诊疗、远程医疗、检查检验结果共享、防治结合、医养结合、健康咨询等大数据服务。制定促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共享应用的配套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3.发展教育大数据。充分发挥首都教育资源优势,完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基础教育数据收集共享,创新教育大数据服务产品,提供教育教学个性化服务,提升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率。鼓励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开展教学大数据创新应用,探索发挥大数据对变革教育方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市教委)

4.发展旅游文化大数据。建立旅游投诉及评价全媒体交互中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开展游客、旅游资源智能统计分析,实现重点景区游客流量的监控、预警和分流疏导。加大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数字博物馆等公益设施的建设力度,构建文化传播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个性化文化服务。(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文化局、市文资办)

5.发展社会保障大数据。建立社会保险大数据和云计算服务体系,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险大数据服务。建立以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核心的民政大数据应用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对民政大数据资源进行增值开发和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四)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

1.发展工业大数据。推进大数据在新能源智能汽车、集成电路、智能制造、通用航空与卫星等领域的应用。建设工业智能制造云服务平台,提供研发设计、生产、经营等全流程云服务。引导制造业龙头企业开放数据和服务资源,提升产业竞争力。选择重点行业、典型企业开展工业大数据、云计算服务应用创新试点。(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国资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