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促进大数据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发布

据哈尔滨市政府网消息,为促进大数据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北方大数据中心,《哈尔滨市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近日出台。该《政策》规定,在哈尔滨市成立总部的大数据企业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奖励;哈尔滨市还将对经营性云数据中心给予用电补贴,届时,云数据中心的用电成本将降至每度0.35元。

  《政策》规定,凡在哈尔滨市注册成立并认定为总部的大数据经营企业,将给予落地资金奖励。其中,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下同)在1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奖励200万元;1亿元(含)至10亿元的奖励500万元;1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新引进的世界500强、国内百强及行业龙头企业,将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给予落地资金奖励。

  《政策》明确,支持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单位购买云服务,将云数据中心服务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哈尔滨市财政补助单位以外的其他社会单位向大数据企业购买云服务的,将按照评审论证认定年服务费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以此引导社会单位对云数据中心的认识和利用。此外,哈尔滨市将鼓励重点行业或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对制造业、农业、商贸物流等重点行业的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按其实际到位总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提出,未来哈尔滨市将大力推动大数据企业核心产品研发。对从事重点领域大数据、云计算等核心关键技术产品研发或具有市场应用价值的项目,按照实际研发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附:《哈尔滨市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