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政府公共数据相关政策解读

政务大数据

1、2002年《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

背景:对于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挑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促进杜会监督,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要内容:国家要组织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专项规划,设计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启动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数据库的建设。

作用和特点:首次提出规划和开发重要政务信息资源,启动“四大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快十二金工程建设,是电子政务资源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2、200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

背景:从1993年国家成立经济信息化领导小组医疗,国家对信息开发工作非常重视,从2003年开始,在温家宝总理的主持下审议修改了本文件。

主要内容:2004年中办34号文提出“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首次提出“高度重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信息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与能源、材料资源同等重要,在经济社会资源结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提出共享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文中要求“明确相关部门和地区信息共享的内容、方式和责任,制定标准规范,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前,要结合重点政务工作,推动需求迫切、效益明显的跨部门、跨地区信息共享。”同时,还指出“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支持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作用和特点:从这个文件发出后,从“十一五”开始就要求各个单位和部分将信息资源作为一种资产纳入统计范围。确定信息资源是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提出了共享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点出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3、 2006年《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背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建设创新型国家。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和,以工业和促进信息化。

主要内容:确定了四个信息化发展目标、六大战略计划、九点保障措施。

明确指出要“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整合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体系,全面支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作用和特点:是我国信息化发展史上第一次制定的中长期战略性发展规划,为我国15年内的政务信息资源的发展提供了大方向。

4、 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背景:为了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畅通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国务院制定了本条例。

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

二是确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

三是明确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作用和特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上升为行政法规,也是我国首部有关保护公民知情权的法规。从官方界定了政府信息的含义;从立法层面规定公民有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成为政府的法定义务;强调了“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

5、 2015年 “政府数据公开”和“互联网+行动计划”

背景: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的背景下,顺应世界“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在推进政府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都要依靠大数据、云计算,政府数据公开应该是大势所趋,是一个潮流[1]。

主要内容:其中“互联网+”益民服务的目标提出要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