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政府公共数据相关政策解读

李克强总理指出“政府掌握的数据要公开,除依法涉密的之外,数据要尽最大可能地公开,以便于云计算企业为社会服务,也为政府决策、监管服务。”

作用和特点:首次提出了“政府数据公开”,表明了政府主动公开政务数据的立场和态度。互联网+行动计划为政务数据资源的进一步丰富提供了有力支持。

6、 2015年《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背景:大数据成为我国提升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弯道赶超的重要机遇和战略抉择。

主要内容:2015年9月份,国务院出台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从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提出了我国大数据发展的顶层设计,其中明确指出”要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

纲要提出了具体的行动时间节点要求:

2017年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基本形成。

2018年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部分领域适度开放;

中央政府层面实现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的全覆盖,十二金系统通过统一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和交换;

四大库基本建成,实现与各领域信息资源的汇聚整合和关联应用

开展政府和社会合作开发利用大数据试点,推进各级政府按照统一体系开展数据采集和综合利用,加强对宏观调控决策的支撑。

围绕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等重大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在信用体系建设、旅游服务等领域探索开展一批应用试点,打通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合作开发和综合利用。

到2020年,逐步实现信用、交通、医疗、企业登记监管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作用和特点:数据发展的第一份权威性、系统性文件,从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提出了我国大数据发展的顶层设计,是指导我国未来大数据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行动纲要》的核心是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其核心是推动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的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在《行动纲要》正文中,“共享”共出现59次,“开放”共出现36处,充分显示了数据共享开放对国家大数据发展的极端重要性。

7 、2016年 十三五规划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

背景:2016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中国正处于工业经济和信息经济交汇发展的关键阶段,加快推动政府数据共享,深入发掘政务信息资源潜力,有利于全面释放数据红利,引领激发技术红利、制度红利和创新红利,同时也有利于重构生产经营方式、经济治理模式和国际竞争格局。

主要内容:2016年3月份,国家“十三五”规划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把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全面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快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应用;

2016年,国务院颁发第一份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规范性文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需求导向,无偿使用;统一标准,统筹建设;建立机制,保障安全。

作用和特点:暂行办法界定了信息共享的范围和责任,明晰了信息共享的权利和义务,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构建以及信息共享工作的管理、协调、评价和监督等做出了硬性规定和要求。这些措施将改变政务信息共享“无据可依”的历史,有效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大大提升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和约束效力。

8 、2017年《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背景:“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是困扰我国政务信息化向纵深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十二五”以来,通过统筹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等一系列举措,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局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未能从全局和根本上解决问题。

主要内容:提出了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十件大事”,具体如下:

“审”“清”结合,加快消除“僵尸”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