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出台《关于推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1大数据研发应用产业。依托主城区、高新区现有互联网、物联网、信息服务等产业基础,围绕产业升级和智慧城市建设,谋划建设一批数据存储、数据开发、数据应用产业园区。大力发展大数据服务业,支持企业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第三方数据分析挖掘服务、技术外包服务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发展大数据软件业,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大数据关键技术的研发,形成一批大数据处理、分析、可视化软件等产品。(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2大数据硬件制造产业。发展与大数据相关的元器件和终端设备,提升高速光电转换模块、光纤连接器、数据备份系统等产品的技术层次,大力发展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车联网终端和可穿戴设备等终端硬件。鼓励位置服务、移动电子商务、数字家庭等基于大数据的新兴业态加快发展,培育信息服务业新亮点。(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三、重点工程

(一)信息网络升级改造工程。落实国家“宽带中国”战略要求,加快我市基础网络建设,全面实施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到2018年主城区家庭普遍具备100M宽带接入能力,农村地区普遍具备8M以上宽带接入能力,行政村光纤通达率达到80%。建立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基地网络高效直达通道,满足海量数据便捷高效传输需要。加快农村移动通信基站、站址铁塔及配套实施建设,推进4G网络全省覆盖。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双向化改造,开展下一代无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推广室内无线热点覆盖,构建新型广播电视网络。(市工信局、市文广新局)

(二)大数据中心建设工程。建设全市大数据中心,一期工程满足未来十年全市数据存储需要并预留拓展空间。建设全市大数据运营中心和交换平台,实现公共基础数据资源共享、统一开发。完善“数字石家庄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石家庄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实现地理信息数据市区全覆盖。构建一体化、规范化、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出台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制定数据采集、共享、公开标准。(市发改委,市国土局)

(三)重点产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在制造业领域,依托华药华民药业、先河科技等企业开展大数据应用项目试点,建立以用户为中心、平台化服务、社会化参与、开放共享的新型产品服务组织和服务模式,推动制造模式变革和工业转型升级。在服务领域,支持河北千和、汉佳电子、东方凯誉等企业研究面向行业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在农业领域,构建农业资源要素数据共享平台,为各级政府、企业、农户提供数据查询服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挖掘数据资源,开发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业保险、产品销售等服务。(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

(四)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工程。重点研发海量数据存储管理技术、大数据并行计算技术、大数据加工分析技术等。依托万方中天、河北亿程等面向商务、金融、科技、教育、医疗、物流、环保、政务、公共安全等领域,重点开展异构数据整合、大数据挖掘、大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等技术开发;依托电科导航、河北气象服务中心、天地通等企业面向生物分析、地理地质、交通导航、能源、气象等拥有海量数据的领域,支持大数据分析处理相关软件研发和示范应用。推广一批代表性应用案例,以应用带动大数据技术和产品研发,形成面向各行业的成熟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五)创新能力建设工程。围绕大数据产业发展,推动相关信息技术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建设一批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一批以大数据技术研发与应用为发展方向的众创空间,扶持一批大数据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强我市大数据领域创新创业能力。(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六)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程。落实《河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建设政务数据平台,加强政府部门、公共机构的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各单位信息化平台的互联互通。建设城市运营中心,增强对各类政务信息资源的汇总、整合、分析处理能力,为领导提供决策支持。按照国家和省部署,逐步实现与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数据向社会开放。(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