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发展实施意见》

3.稳步推进各类国土资源数据向社会开放。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涉及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数据为重点向社会开放。有序推进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征用、土地市场、土地价格、土地开发利用等土地数据集,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审批登记、矿产资源勘查资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业权市场等矿产资源数据集,国土资源统计数据集,多种比例尺基础地质图和环境地质图、地质灾害防治与地面沉降等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4.加强公众版信息产品制作与服务。面向经济发展和社会公众的应用需求,开展土地基础数据、数字地质图件、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预警等方面的标准化、普适化产品制作,形成多样化的各类公众版信息产品,以网站、报告、数据集、APP等多种形式为社会提供服务,满足广大公众对国土资源信息的需求。

5.培育国土资源数据开发利用的市场化机制。在国土资源数据向社会开放的同时,积极规范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国土资源数据的开发利用,鼓励社会力量设计制作增长性、公益性、创新性信息产品,开展数据增值服务。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国土资源数据开发服务产业链的逐步形成。

进度安排:2018年底前,编制国土资源数据开放管理办法,制定国土资源数据开放清单,研制数据开放标准规范,建设全国统一的国土资源数据开放平台,实现部分国土资源数据向社会开放,初步形成公众版国土资源信息产品。到2020年,数据开放制度进一步完善,向社会开放的国土资源数据和专题信息产品明显丰富并基本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国土资源数据的市场化服务机制初步形成。

(五)有效提升国土资源决策支持能力。

紧密围绕国土资源工作实际需要,推进国土资源重点领域大数据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和应用拓展,及时收集与汇聚其他行业相关数据、互联网及相关媒体信息,构建决策支持系统,为资源形势分析、管理状况监测和参与宏观调控等提供有效的决策支持服务。

1.采集与汇聚其他行业相关数据。国家级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条件的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土资源数据共享平台,及时采集与汇聚人口、法人、税收、投融资等社会经济数据以及城市建设、交通运输、能源、水利、环保等其他行业相关数据;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视频、电子杂志、微信、社区、论坛、博客等新媒体,实时监测和采集土地征收、土地审批供应、矿业权审批、土地与矿业权交易、土地与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涉及国土资源领域的民生需求、舆论热点、公众意见等数据;广泛收集和汇聚全球矿产资源数据。利用大数据智能感知技术、预处理技术和分布式虚拟技术,对上述各类结构化、半结构化、非结构化的海量数据进行智能化识别、抽取与组织,建立国土资源决策支持综合信息库和数据持续更新机制。

2.构建国土资源决策支持系统。国家级、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有条件的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以国土资源“一张图”、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数据和决策支持综合信息库为基础,利用大数据分析、挖掘、检索和可视化等技术,建立相关知识库、模型库,构建国土资源决策支持系统,提供资源综合监管、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状况监测、政策制定评估、扶贫开发工作和社会舆情分析等方面的专题服务。

3.开展重点领域的决策分析应用。利用国土资源决策支持系统,开展涉及社会关切、影响巨大、关乎长远等相关领域重大问题的决策分析工作。重点对国土资源行政审批、规划执行、开发利用、违法违规等开发利用过程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对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中的基本情况、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进行形势分析和研判;对国土资源制度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政策执行和调控效果、管理水平等进行分析与诊断;对网上涉及国土资源领域的民生需求、舆论热点、社会关注等情况开展舆情分析;对扶贫地区的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以及资源开发利用政策等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估;对全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行分析等。

4.建立国土资源国家智库信息化平台。按照国土资源新型智库建设的有关要求,依托决策支持系统,构建国土资源国家智库信息化平台,连接相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资深专家,汇聚和管理各类研究成果,建立国土资源战略研究成果库和专家库,形成决策知识推送、研究理念与成果分享的开放型机制,逐步形成信息化条件下的新型“互联网+”智库运行体系,提高国土资源综合研判、战略谋划能力以及重点领域决策支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