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实施新16项智慧工程及标准,领跑国内智慧城市建设

 

  (五)建立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省智慧城市标技委应接受省质监局和省经信委的指导,加强课题研究、规划编制、标准研制等标准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标准工作质量。强化标准化人才培养机制建设,探索建立标准系列职称的授予制度,构建一支智慧城市标准化骨干人才队伍。广泛开展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和交流,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组织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合作与交流活动。加强标准的第三方评价工作,培育标准服务市场,建立企业化、市场化的标准推广机制。